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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白分明

灰白分明

作者:自梓琬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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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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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往送也,望然、汲汲然如追而弗及也;其哭也,皇皇然若求而弗得也。故往送也如慕,其也如疑

  謝安年少時,阮光祿道白馬論。論以示謝,於時謝即解阮語,重相咨。阮乃嘆曰:“非能言人不可得,正解人亦不可得!

  韓康伯數歲,家酷貧至大寒,止得襦。母殷夫自成之,令康伯捉熨鬥,康伯曰:“且箸襦,尋作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足,不須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故?答曰:“火在熨中而柄熱,今既箸襦,下當暖,故不須耳。”母甚之,知為國器



简介:

  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
  桓玄敗後,殷仲文還為大馬咨議,意似二三,非復往日大司馬府聽前,有壹老槐,甚疏。殷因月朔,與眾在聽,視良久,嘆曰:“槐樹婆娑,無生意!

  桓玄詣荊州,殷在房晝眠,左辭不之通。後言及此事殷雲:“初眠,縱有此豈不以‘賢易色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