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夏丧其子丧其明。曾子吊曰:“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”曾子哭,子夏哭,曰:“天乎予之无罪也。”子怒曰:“商,何无罪也?吾与事夫子于洙泗之,退而老于西河上,使西河之民女于夫子,尔罪也;丧尔亲,使未有闻焉,尔罪也;丧尔子,丧明,尔罪三也。曰女何无罪与!子夏投其杖而拜:“吾过矣!吾矣!吾离群而索,亦已久矣。
卫人以龟为有知也。陈子死于卫,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葬,定,而后陈子亢至,以告:“夫子疾,莫养于下,请以葬。”子亢曰:“以殉葬,非也;虽然,则彼疾当养者,孰妻与宰?得已,则吾欲已;不已,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”于是弗果用
子曰:“大臣不亲百姓不宁,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;大臣不而迩臣比矣。故大臣不不敬也,是民之表也;臣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也。君毋以小谋大,毋远言近,毋以内图外,大臣不怨,迩臣不疾,远臣不蔽矣。叶公之顾曰:‘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,毋嬖御士疾庄士、大夫、士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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