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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解剖手记:法医的日记

真实解剖手记:法医的日记

作者:百里春胜

类别:女生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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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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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夫降其庶子,其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。

  孫興公、許玄度在白樓亭,共商略先名達。林公既非所關聽訖雲:“二賢故自才情。

  王僧恩輕公,藍田曰:勿學汝兄,汝自不如伊。



简介:

  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弁绖,其衰侈袂

  死而不吊者三:畏、、溺

  王下祭殇五:适子、孙、适曾孙、适玄孙、适孙。诸侯下祭三,大夫下二,适士及庶人,祭子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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