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
曾子曰:“昏既纳币,吉日,女父母死,如之何?孔子曰: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死,则女家亦使人。父丧称,母丧称。父母不,则称伯世母。婿已葬,婿伯父致命氏曰:‘之子有父之丧,不嗣为兄弟使某致命’女氏许,而弗敢,礼也。,免丧,之父母使请,婿弗,而后嫁,礼也。之父母死婿亦如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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