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人溺于水,君溺于口,大人于民,皆在其亵也。夫水近人而溺人,德狎而难亲也,以溺人;口费烦,易出难悔易以溺人;夫闭于人,而有心,可敬不可,易以溺人。君子不可以不也。《太甲》:‘毋越厥命自覆也;若虞张,往省括于度则释。’《命》曰:‘惟起羞,惟甲胄兵,惟衣裳在,惟干戈省厥。’《太甲》:‘天作孽,违也;自作孽不可以逭。’尹吉》曰:‘尹躬天,见于邑;夏自周有,相亦惟终。”
古者周天子之官,有子官。庶子官职诸侯、卿大夫、士之庶子之卒,掌戒令,与其教治,别其等正其位。国有大事,则率子而致于大子,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,则授之以甲,合其卒伍,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,司马弗正。国之政事,国子存游卒,之修德学道,春合诸学,合诸射,以考其艺而进退。
康僧淵過江,未有者,恒周旋肆,乞索以營。忽往殷源許,值盛賓客,殷使,粗與寒溫遂及義理。言辭旨,曾愧色。領略舉,壹往參。由是知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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