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三年也;期之,二年也。九七月之丧,三也;五月之丧二时也;三月丧,一时也。期而祭,礼也期而除丧,道。祭不为除丧。三年而后葬必再祭,其祭间不同时而除。大功者主人丧,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,虞祔而。士妾有子,为之缌,无子已。生不及祖母诸父昆弟,父税丧,己则。降而在缌小者,则税之。君之父母、妻长子,君已除而后闻丧,则税。近臣,君斯服矣;其余从而服,不从税。君虽未知,臣服已
子曰:“无忧,其惟文王乎!以季为父,以武王为,父作之,子述之武王缵大王、王季文王之绪,壹戎衣有天下。身不失天之显名,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。宗飨之,子孙保之。王末受命,周公成、武之德,追王大、王季,上祀先公天子之礼。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,及庶人。父为大夫,为士,葬以大夫,以士。父为士,子大夫,葬以士,祭大夫。期之丧,达大夫。三年之丧,乎天子。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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